让改革红利惠及群众,让患者真正买到集采放心药
本台记者孙伟军报道:
3月22号,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国家、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供应保障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人员有:国家、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山东(淄博)地区负责人,负责淄博市药品供应的配送公司山东(淄博)地区负责人,部分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负责人。市医保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永辉同志参加座谈会。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一直把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当作一件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了取消药品、耗材加成、推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以量换价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了很大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及早谋划,分别于2019年12月1日、2020年4月15日、11月16日落实了三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中选结果。相比较我市原采购价,第一批25、第二批32、第三批55个药品分别降价64.46%、74.45%、66.89%;2021年2月1日落实了山东省首批39种集采药品中选结果,39个药品平均降幅67.3%,最大降幅98.6%。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显著降低了患者负担,特别是一些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重大疾病用药大幅降价,患者获得感明显。
为进一步将利民惠民政策落地落实,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国家和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座谈会,邀请各方对集采药品的生产、配送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现象,积极相应,积极解决。会议期间,三方积极围绕合理确定采购量,积极扩能增产,高效供应配送,及时结算药款等问题展开讨论,确保在采购周期内及时满足医疗机构的中选药品采购需求。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将定期开展集采中选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座谈会,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相结合,既尊重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又更好发挥政府搭平台、促对接、保供应、强监管作用。建立集采中选药品生产厂家,商业配送公司,医疗机构三方协调联系机制,推动集采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发挥医疗保障局搭平台、促对接、保供应、强监管作用,协调中选生产企业保质量,保生产,协调商业配送公司保障药品供应链,协调医疗机构及时结算货款,让改革红利惠及群众,让患者真正买到集采放心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