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市 “我为群众办实事”  12项公安交管便利措施6月1日起实施

齐点淄博 2021-05-19 15:32:38 阅读量:

2021-05-19 15:32:38

5月19日,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举办的淄博市实施公安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自2021年6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等三大类12项便利措施实施。其中,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在淄博试点。

近年来,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持高速增长态势,目前,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8亿辆,驾驶人达4.65亿人,今年一季度新注册登记机动车996万辆,创同期历史新高。淄博市机动车保有量也达到141万辆、驾驶人达172万人,今年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共新注册登记机动车4.7万辆。面对道路交通大发展的新形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公安部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先后推出车检、驾考、号牌管理以及互联网平台服务等系列交管改革,2018年以来又陆续推出了6批次55项改革措施。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强力攻坚推动,狠抓改革落实,扎实推进“一次办、就近办、网上办”,交管服务更优质,群众办事更简捷,窗口改革惠及8亿多人次,互联网服务惠及26.9亿人次,为群众企业减少办事成本600多亿元。实行减证便民、异地通办,累计为群众减少办事材料26亿份,8000多万群众享受到跨省异地考试、车检、补换证等便利;推进协同共治、少跑快办,全国9600多个汽车销售交易企业、4800多家邮政网点代办车驾管业务,90%的县市可以办理小型汽车登记,方便城乡群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创新线上服务、掌上可办,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手机APP,全面开通网上约考、补换牌证等31项网上业务,交管互联网用户超过3.9亿,实现交管服务“零距离”。

今年以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公安部党委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更多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此次改革,聚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组织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包括试点驾驶证电子化等4项简政放权措施,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等3项定制服务措施,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5项互联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

此次12项新措施,共分三大类12项:

一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服务企业行业发展,助力形成国内大循环发展格局。

二是进一步推行定制化服务,便利老年人线上线下办理交管业务,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更好服务保障老年人驾车出行、退役军人就业从业,保障更多群体共享改革红利。

三是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推进网上服务“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优化群众交管线上服务体验。

以上12项新措施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试点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以及“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中的“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电子通行码”措施,将自6月1日起在部分地方先行先试,今年下半年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明年全面推行。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淄博公安交警部门承担了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的试点任务。

为保证新措施顺利启动、精准落地,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交警总队的部署要求,淄博公安交警立足淄博实际,制定了配套的制度规范,统筹推进全市贯彻实施工作;对全市公安交警、辅警实施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进行集中培训;抽调科技骨干成立了专门的系统运维队伍,保障12项便利措施信息系统升级;依托“淄博交警”“淄博车管”微信公众号和全市交警服务窗口,通过发放“明白纸”、设置宣传展板以及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进行12项便利措施的广泛宣传。

通过12项便利措施实施,让群众办事更便捷、企业营商更便利。同时,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惠民利企、赋能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体验感和满意度,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0
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

齐点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