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党籍、公职!淄博市供销社原党委书记、主任宋少飞严重违纪违法
经查,宋少飞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供销社改革决策部署不坚决,工作浮于表面;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规发放补贴;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人事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向管理服务对象转嫁单位接待费用;违规将单位费用向全资控股公司列支;利用职务便利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收回集资款、争取扶持资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法决定为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申请财政专项资金,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
宋少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淄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淄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宋少飞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