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守法出行 构建文明交通—— 淄博公安交警在行动
在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淄博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部署安排,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最大限度发挥公安交警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职能作用,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倡导守法文明出行,全警全力,全力以赴打好创城攻坚战,在创城工作中展现了公安交警担当,贡献了公安交警力量。
坚守路面主战场高效攻坚。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坚持将路面作为主战场,持续优化交通管理勤务机制,900余名警力坚守路面上路执勤,由支队党委委员挂包路口进行现场督察指导工作,全警全力投入文明城市创建冲刺阶段。12月28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孙敬双、政委张志军到张店区华光路柳泉路、金晶大道等重点路口和路段督导检查交通秩序管理和文明交通劝导工作,要求重点抓好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各行其道、机动车乱停乱放等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加大对参与路面执勤保安人员和交通安全志愿者岗前培训和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确保执勤力量充分发挥作用。实行“路长制”“岗长制”,细化人员分工,通过对重点路口包岗执勤,加大重点路段铁骑队巡逻频次,营造严管氛围。
紧盯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淄博公安交警在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中,加大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校园周边、建筑工地周边道路的巡逻频次,通过喊话提醒、教育劝导等措施,对违法停车、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护栏,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处理。中心城区成立了2支铁骑队,在城区每个交警中队建立4至6人的机动队,提高早晚出行高峰期交通拥堵、刮擦交通事故等警情应对能力,确保城区主要路口、路段交通秩序良好,提高交通守法率。
创城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处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不各行其道等交通违法行为119271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51038起,违法停车167100起。针对部分电动自行车未登记挂牌现象,在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集中开展未挂牌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警力集中扫街,对发现的无号牌车辆,及时登记挂牌。积极协调各个社区,对僵尸车辆进行全面排查,督促登记挂牌或入户封存。为提升骑乘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在中心城区临时设立“爱心头盔”发放点150余个,组织发放“爱心头盔”60余万个,并利用智慧劝导系统,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人员实行教育劝导。
强化宣传提示倡导守法出行。开设《创建文明城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公安交警在行动》媒体专栏,在主流新闻媒体和淄博公安交警官方微博、抖音号等政务媒体平台开设曝光台,曝光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翻越护栏、闯红灯、机动车随意变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先后召开新闻通气会7次,曝光高危风险企业3091家、突出违法车辆3120辆、终生禁驾人员38名、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深度调查结果24起、事故多发路段11处。在校园周边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劝导行动,向接送学生家长发放《致广大骑乘电动车人员一封信》1万余份,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骑乘电动车要遵章守法,不闯红灯不逆行,引导群众养成安全出行的良好交通习惯。在中心城区道路隔离护栏上安装文明宣传标语,在城区路口LED屏设置公益广告及文明交通标语,有效提升全市公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营造浓厚创城氛围。
文明城市创建人人有责,文明出行是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淄博公安交警严阵以待,靶向用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努力增强人民群众道路出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讯员 白继农 左晓颖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