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安交警曝光245起酒醉驾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为严厉打击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因酒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淄博公安交警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在严管高压态势下,依然有很多驾驶人明知故犯。为有效震慑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以案释法,提高驾驶人守法出行意识,淄博公安交警对全市第二批245起酒醉驾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进行公布曝光。
典型违法案例:
5月5日15时10分,桓台交警在G205巡逻时,发现博兴县曹王镇曹营村的曹某驾驶二轮摩托车顺G205由西向东行驶,状态骑行不稳定,民警随即喊停曹某并上前询问,曹某并无摩托车驾驶证,民警闻到其身上有浓重的酒味,对其进行检测,呼气结果为141mg/100ml。后经血液酒精检测,曹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8mg/100ml。
4月15日20时52分,李某亮醉酒驾驶鲁HE98**号小型汽车顺临淄区辛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昌平园生活区南门附近时,被临淄交警当场查获,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18mg/100ml。后经血液酒精检测,李某亮血液酒精含量为128.30mg/100ml。
4月9日6时05分,马某醉酒驾驶鲁C71E**号小型轿车顺高新区安丰街由南向北行驶时,将由南向北步行的行人李某贤撞倒,致李某贤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马某静脉血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313.55mg/100mL。马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3月21日23时50分,周村区一辆小型机动车连续两次闯卡后被周村交警拦停。在第二次闯卡过程中把执勤交警带倒。后经血液酒精检测,苏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8.37mg/100ml。
3月1日20时53分,翟某醉酒驾驶鲁CR0X**号小型轿车,顺博山区五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顺丰快递公司处时,将站在道路东侧非机动车道内的胡某某撞倒,致使胡某宏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翟某静脉血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90.25mg/100ml。目前案件已移交法院。
淄博公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警钟长鸣,提高交通安全守法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珍爱生命、拒绝酒驾。(通讯员:白继农 罗苓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