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周村区、沂源县 机动车驾驶人训练路段有变更
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进一步规范教练车管理,维护正常机动车驾驶人实际道路训练和考试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自9月16日起,淄博市公安局对博山区、周村区、沂源县机动车驾驶人实际道路训练路段进行变更。
(一)增设博山区机动车驾驶人训练路段
鑫园路(张台线路口至双环真空厂处),全长4公里。
原创业大道(九州路至工业路)训练路段继续使用。
(二)变更周村区机动车驾驶人训练路段
新华大道(东门路口至赫达路口),全长1.6公里。
赫达路(新华大道路口至赫达赫尔希胶囊公司),全长0.75公里。
原中润大道(孝妇河桥至柳园路)训练路段停止使用。
(三)增设沂源县机动车驾驶人训练路段
人民路(富源路口至南悦路口),全长3.1公里。
原南麻大街(鲁山路至沂河路)训练路段继续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教练车是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教练车标志牌、教练车证并按规定喷涂教练车标识图案的车辆。对违反变更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通讯员 朱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