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超载大货车 男子被处罚款3000元记6分
9月27日晚上9:40许,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高塘中队民警联合辖区派出所在姜萌路周隆路路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民警发现一辆从南向北行驶的大货车涉嫌超载,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时,驾驶人初某非但不停车反而加速驶离。
几分钟后,接到通知的下一路口执勤警力对该车和驾驶人进行了控制。当民警责令初某提供驾驶证和行驶证等证件时,初某只出示了车辆行驶证,称没带驾驶证。经对初某信息进一步核查时,民警发现初某的驾驶证因为醉驾已经被吊销。
民警对初某出示的过磅票单进行查看时,票单显示所载货物是玉米淀粉,所载货物34吨,可是经治超停车场过磅并非票单显示的结果。经过磅,该车所载货物79.29吨,属于严重超载,所载货物并非初某所说的玉米淀粉而是石灰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初某将面临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6分,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通讯员:周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