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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被查 交警:符合不予立案规定

齐点淄博 2024-02-02 08:35:11 阅读量:

2024-02-02 08:35:11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王守鹏、通讯员周芙蓉报道:

1月1日下午3:00时许,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南闫中队民警在姜萌路大姜村路段例行酒醉驾查处,对一名黑色轿车驾驶人进行酒驾排查时,发现驾驶人薛某涉嫌酒驾,民警对薛某进一步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薛某涉嫌醉驾。由于薛某涉嫌醉驾,民警带其去医院做进一步血液检测,检测值是120.99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薛某交代:中午几个朋友聚餐,期间喝了两瓶啤酒,自以为是啤酒,就喝了两瓶,下午有事要外出,就侥幸开车上路了。

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相关规定,薛某的行为虽然已经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但薛某被查酒驾后,积极配合民警检查,血液内酒精含量不足150毫克/100毫升,没有法定从重处罚情形,符合依法不予立案的规定。

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相关规定,淄博交警支队对薛某做出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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