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搬到这儿了!淄博多家机构发布搬迁公告!
5月9日
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向社会介绍
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建设运行情况
淄博多家机构也陆续发布
搬迁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根据中央和省部署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建设的淄博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将在今年5月正式投入运行。中心位于人民西路3甲1号,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设四个大厅:一楼为群众接待大厅,二楼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三楼为行政复议大厅,四楼为劳动纠纷化解大厅。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服务环境,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淄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淄博市法律援助中心,自2024年5月15日起搬迁至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甲1号(淄博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邮寄地址同时变更为: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甲1号;邮政编码:255020。
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0533-2301693 0533-6218023
特此公告。
淄博市司法局
2024年5月9日
因工作需要,自5月15日起,淄博市信访局接访科由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搬迁至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甲1号(淄博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科室联系电话不变,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0533-3160413。
特此公告,敬请互相转告。
淄博市信访局
2024年5月9日
因工作需要,即日起,淄博市清欠办由张店区西二路235号搬迁至张店区人民西路3甲1号(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电话不变,仍为0533-2302480、0533-2302481。
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敬请互相转告。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日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淄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原地址: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原淄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原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办公地址将搬迁至淄博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张店区人民西路3甲1号)四楼,并于2024年5月6日起在新办公地址办公。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并请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2158667、2860000
特此公告。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受理、化解事权在市级的矛盾纠纷和群众诉求;负责涉众型、群体性重大矛盾以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协调化解工作;对上级交办、区县上报和市级部门流转的矛盾纠纷进行综合协调、分析研判和分流督办;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
按照规划,市信访局在中心一楼设群众接待大厅;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搬迁至中心二楼;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搬迁至中心三楼,并在中心一楼设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服务窗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争议仲裁院搬迁至中心四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保障服务中心清欠管理科搬迁至中心一楼。
此外,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设常驻接待窗口,负责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矛盾诉求的接待处理工作。
“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会同入驻中心的各部门单位,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做好信访接待、诉求受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不断提升解决群众诉求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推动实现矛盾纠纷’一条龙'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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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头 一审:耿旻斐 二审:张东 刘江帆 三审:牛长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