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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淄博3名党员干部被处分

齐点淄博 2020-06-24 13:44:11 阅读量:

2020-06-24 13:44:11

近日

中共张店区纪委发布
关于3起干部作风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巩固纠治“四风”成果,引导全区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现将查处的3起违纪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张店区傅家镇孙家村原村委会主任张珏峰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2月至2018年9月,张珏峰同志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孙家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车辆维修费共计42800元。2020年5月,张珏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张店区民政局原副局长宋卫东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区民政局针对发现“齐孝陵”公墓存在违规建设和对外销售等问题,对炒米村村委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建设和销售公墓。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区民政局未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督促整改不力,导致“齐孝陵”公墓违规问题长期持续存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宋卫东同志时任区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5月,宋卫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张店区扶贫办工作人员赵振坤贫困户动态调整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2019年10月,赵振坤在负责张店区扶贫办申请调整“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人员信息审核时,工作不认真、履职不到位,将沣水镇东高村贫困户与仇家村贫困户身份证号混淆,导致不应被标识人员而被标识,而应被标识人员未被标识,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赵振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三起私车公养、失职失责、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心缺失,工作不严不实、作风漂浮,宗旨意识淡薄的问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主动担当作为,切实躬身入局,自觉锤炼工作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各级党委(党组)要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攻坚行动”,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严肃查处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功能区调整等重点工作中存在的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强化日常监督,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推动实现全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丽张店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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