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步车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二轮、三轮、四轮车。通过开展代步车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依法查扣一批非法上路的代步车,依法查处一批酒驾、醉驾、闯禁区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城市形象。重点道路:国道克黄线(G233),省道寿高线(S316)、田高线(S309)、高淄线(S235),城区主干道及校园周边路段。重点车辆:未列入工信部公告的代步车及无牌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违法载人、不各行其道、闯红灯、逆行、酒驾、醉驾、毒驾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源头管理。高青大队将对辖区内非法销售低速电动车(含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经销商及销售网点进行排查,对销售未经国家生产许可生产的低速电动车和国家明令淘汰、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低速电动车的下发交通隐患通知书,并抄告市场监管局。
加强路面管控。高青大队将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对非法上路的代步车进行依法查扣,对妨碍执行公务的,一律严格依法及时处置;对存在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车进行严查严处。对于查处的代步车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一律由大队进行统一处罚。
加大宣传力度。高青大队将大力宣传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的相关政策、措施,举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理解率,提高综合整治工作的社会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