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涉及淄博53个村
齐点淄博
2020-07-27 15:45:52
阅读量:
7月24日
博山区委巡察办发布
十二届博山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涉及域城镇蕉庄村等46个村
及博山区人民法院
根据《中共博山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及《中共博山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区委决定于2020年7月下旬至10月中旬,开展十二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对域城镇所辖的46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同时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对区人民法院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公告如下:1.村(社区):域城镇蕉庄村、张庄村、银龙村、大庄村、杨家村、岜山社区、平堵沟社区、小峪口村、大峪口村、天门峪村、西北峪村、北域城社区、东域城村、南域城社区、西域城村、柳域社区、姚家峪村、下虎村、岭西村、牛角村、上恶石坞村、和尚房村、小李社区、羊兰河社区、房家庄社区、大李家社区、张家庄社区、孟家顶社区、大桥村、泰和花园社区、颜山国际社区、伊家楼村、昃家庄村、闫家楼村、龙堂村、黄石坞村、泽蒜峪村、石门村、黄连峪村、岳峪村、峪口村、镇门峪村、西厢村、青龙湾村、蝴蝶峪村、东流泉村(一)贯彻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等;(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力,发展党员不规范、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以及党员信教等;(三)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村务、财务,或公开不具体、虚假公开等;(四)在惠农补贴、扶贫救助、征地拆迁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失职失责等;(五)黑恶势力、宗教家族势力把持村政、攫取利益、欺压群众等;(六)漠视损害群众和集体利益,村级事务“五代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城乡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落实不到位,“三资”管理混乱、集体资产处置随意、合同文本签订不规范等上级党组织要求巡察的突出问题。(七)对区人民法院巡察“回头看”内容按市巡察方案确定。巡察单位:域城镇蕉庄村、张庄村、银龙村、大庄村、杨家村、岜山社区、平堵沟社区、北域城社区、东域城村、南域城社区、西域城村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一巡察组(收)巡察单位:域城镇龙堂村、黄石坞村、泽蒜峪村、石门村、黄连峪村、岳峪村、峪口村、镇门峪村、西厢村、青龙湾村、蝴蝶峪村、东流泉村、小峪口村、大峪口村、天门峪村、西北峪村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二巡察组(收)巡察单位:域城镇小李社区、羊兰河社区、房家庄社区、大李家社区、张家庄社区、孟家顶社区、大桥村、泰和花园社区、颜山国际社区、伊家楼村、昃家庄村、闫家楼村、柳域社区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三巡察组(收)巡察单位:域城镇姚家峪村、下虎村、岭西村、牛角村、上恶石坞村、和尚房村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四巡察组(收)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 同日
淄博经开区工委第二轮巡察公告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区工委巡察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区工委成立2个巡察组自2020年7月下旬至2020年9月下旬,对傅家镇南郊管区山障埠村等6个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巡察对象:傅家镇南郊管区山障埠村、青龙村、东平村、西平村、开河村、柳行村党组织及“两委”班子成员,对苏孔村开展巡察“回头看”。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至其他党员干部。巡察内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个持续”总体要求,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工作落实年”各项工作落地见效。1.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贯彻执行党章、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等情况;执行党规党纪、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三会一课”制度执行等情况。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按照“工作落实年”要求,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安排,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乡村振兴、“大棚房”整治、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等工作中是否存在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力的问题;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是否存在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不公开不透明,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问题;在扶贫救助、惠农补贴、危房改造、土地流转等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上,是否存在虚假列支、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3.村管理方面。围绕村党务、事务、财务开展巡察监督。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制落实情况;“五代理”“四议两公开”等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征地拆迁、环境治理、公共设施管理等民生工程建设和村便民服务等情况;“三资”管理和清产核资中民主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租赁合同签订、执行情况;在财务管理中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等问题。4.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涉及我市整改落实情况;市委区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专项整治整改落实情况等。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巡察单位:山障埠村、青龙村、开河村,苏孔村巡察“回头看”。电子邮箱:zbjkqxcyizu@zb.shandong.cn电子邮箱:zbjkqxcerzu@zb.shandong.cn
中共淄博经开区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