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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淄博一举报人获奖励!

齐点淄博 2020-08-17 15:25:01 阅读量:

2020-08-17 15:25:01

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就有机会获得500-1000元奖励
2020年8月10日
张店区顺利兑付首笔非法集资举报奖励
在全市率先实现举报奖励资金兑现“零突破”


实行非法集资线索有奖举报制度,是实现非法集资案件早发现、早处置,推进风险“源头治理”、“打早、打小”的重要手段。2020年6月,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管管理局联合张店公安分局印发了《张店区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办法》规定,根据被举报行为的违法程度和举报人对查处工作的帮助程度,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可获500-1000元奖励不等。同时为了提升群众有奖举报的参与度和便捷性,张店区打造了多维度的举报载体,张店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研发设立了“张店区非法集资有奖举报平台”,群众可以通过“爱张店”APP、“平安张店”微信公众号直接进入该平台举报,亦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举报,让群众举报更简便、更快捷。

6月底,市民刘先生通过拨打张店区处非办电话举报2家在张店区经营有非法集资嫌疑的企业。张店处非工作专班立即根据线索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此2家公司均打着开展公司业务的名义吸收存款,经营行为有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具有社会危害性,为提醒市民谨防上当受骗,张店区处非办已对此2家公司发布高级预警公告。根据《张店区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张店区处非办联合张店公安分局奖励举报人举报的2起案件共计1000元
此间,仅6月份至今,张店区通过公布的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平台线索,共接到涉嫌非法集资举报线索50余条。张店区处非工作专班获取举报线索后,立即开展现场检查每周定期召开处非专题工作会,对相关企业线索集体研究讨论确定风险企业并对风险企业发布高级预警公告,已公告企业的线索移交相关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分级分类打击处置,确保非法集资活动的场所彻底关闭、清除,确保举报线索落地收效。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发挥群防群治效果,张店区处非办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举报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兑付流程、激发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关注度及参与热情,有效拓宽受奖覆盖面,切实做到线索早发现、问题早处置,及时消除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充分发挥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的监测预警作用。


来源:张店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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