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非法集资线索有奖举报制度,是实现非法集资案件早发现、早处置,推进风险“源头治理”、“打早、打小”的重要手段。2020年6月,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管管理局联合张店公安分局印发了《张店区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办法》规定,根据被举报行为的违法程度和举报人对查处工作的帮助程度,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可获500-1000元奖励不等。同时为了提升群众有奖举报的参与度和便捷性,张店区打造了多维度的举报载体,张店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研发设立了“张店区非法集资有奖举报平台”,群众可以通过“爱张店”APP、“平安张店”微信公众号直接进入该平台举报,亦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举报,让群众举报更简便、更快捷。6月底,市民刘先生通过拨打张店区处非办电话举报2家在张店区经营有非法集资嫌疑的企业。张店处非工作专班立即根据线索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此2家公司均打着开展公司业务的名义吸收存款,经营行为有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具有社会危害性,为提醒市民谨防上当受骗,张店区处非办已对此2家公司发布高级预警公告。根据《张店区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张店区处非办联合张店公安分局奖励举报人举报的2起案件共计1000元。此间,仅6月份至今,张店区通过公布的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平台线索,共接到涉嫌非法集资举报线索50余条。张店区处非工作专班获取举报线索后,立即开展现场检查,每周定期召开处非专题工作会,对相关企业线索集体研究讨论,确定风险企业并对风险企业发布高级预警公告,已公告企业的线索移交相关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分级分类打击处置,确保非法集资活动的场所彻底关闭、清除,确保举报线索落地收效。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发挥群防群治效果,张店区处非办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举报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兑付流程、激发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关注度及参与热情,有效拓宽受奖覆盖面,切实做到线索早发现、问题早处置,及时消除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充分发挥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的监测预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