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淄博一老板认罪!这东西太可怕,千万别碰
近日,
沂源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
就被告人董某非法经营罪一案
到庭审现场进行观摩。
2017年以来,
被告人董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
相关经营许可的情况下,
多次从网上购买一氧化二氮(别名“笑气”),
并在其经营的酒吧内进行销售,
从中非法获利3万余元。
近年来, 因销售“笑气”而涉嫌非法经营罪 在全国各地的酒吧、KTV等 娱乐场所屡有查获。 该案是沂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 全县首例“笑气”非法经营案件。 庭审过程中, 面对公诉人列举的详实证据和严谨的分析论证, 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未提出异议, 当庭认罪认罚。 最终,被告人董某 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