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5天,被告18人!淄博公开审理一起涉黑案
2020年8月24日至28日
周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吴某某等18名被告人涉黑案
2020年8月24日至28日,周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吴某某等18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诈骗、串通投标、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一案。周村法院院长谢宜冰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郑泽利、肖洪组成合议庭,周村检察院检察长李振等出庭支持公诉。3名被告人及20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其他羁押在淄博市看守所、桓台县看守所、高青县看守所的15名被告人通过互联网,远程在线参加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 自2013年以来,以被告人吴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牟取非法利益,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的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在地区、行业内逐渐形成非法控制。该组织染指工程建设、危废物处置等领域,通过实施强迫交易、串通投标、敲诈勒索、诈骗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由于涉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复杂,为充分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诉讼权利,在开庭前,合议庭对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安排辩护人进行阅卷并远程会见被告人,同时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保障了庭审的顺利进行。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18名被告人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 整个庭审历时5天,本案将在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