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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侵占集体资金、涉恶违纪违法…淄博3名原村党支部书记被处分!

齐点淄博 2020-09-25 21:58:33 阅读量: 来源:FM106.7私家车专属电台

2020-09-25 21:58:33

中秋、国庆将至,
为强化重要时间节点警示教育和提醒,
进一步正风肃纪、严明纪律,
近日,
临淄区纪委
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分别是:
1.朱台镇槐务东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常华玉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期间,常华玉利用担任朱台镇槐务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侵占村帮扶款5.5万元,挪用村集体院落租赁费5万余元,均归个人使用。2020年6月,临淄区纪委给予常华玉开除党籍处分。

2.凤凰镇北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立峰涉恶违纪违法问题。王立峰在担任凤凰镇北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与涉恶人员保持不正常来往,吃吃喝喝,对涉恶人员非法组织赌博的行为知情不报,并积极参与,助长涉恶人员犯罪气焰。王立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7月,临淄区纪委给予王立峰开除党籍处分。

3.稷下街道徐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培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稷下街道徐家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5万余元。徐培昌身为时任徐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此负直接责任。徐培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9月,临淄区纪委给予徐培昌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所涉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有的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有的涉黑涉恶、有的违规公款吃喝,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自我要求松懈,不知敬畏、不守底线,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破坏基层政治生态,必须受到严肃惩处。

通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不断提高党性觉悟,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严以律己,心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从日常工作做起,从小事小节抓起,坚决抵制不良思想、不良行为,不断纠“四风”改作风,自觉做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表率。

各级党组织要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自查自醒,针对存在问题,深挖根源、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持续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防范问题发生。特别是当前中秋、国庆将至,各级党组织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加强教育提醒,督促党员干部严格自我要求,严守纪律底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精准监督执纪,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以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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