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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发放不动产权证消费券!怎么领看这里!

齐点淄博 2020-10-02 16:56:54 阅读量: 来源:FM106.7私家车专属电台

2020-10-02 16:56:54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5日印发通知

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发放不动产权证消费券活动

通过发放不动产权证消费券的形式

全力拉动消费需求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淄博市发放不动产权证消费券活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淄博市发放不动产权证消费券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淄博市发放不动产权证消费券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释放消费潜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发放不动产权证消费券活动,激励应办未办证购房个人积极办理不动产权证,切实保障我市购房个人合法权益,通过发放不动产权证消费券的形式全力拉动消费需求。

二、主要内容

(一)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20年9月28日—2020年12月31日;

第二阶段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4月30日。

(二)发放和领取

活动期间办理不动产权证(一手房)的购房个人,按照缴纳契税金额一定比例自动生成消费券,并在“淄博服务”APP实名注册认证后自动领取,其中第一阶段按照缴纳契税金额10%比例生成消费券,第二阶段按照7%比例生成消费券。

(三)活动范围

1.消费券发放范围:全市范围内已完税且办理住宅及商住不动产权证(一手房)的购房个人。

2.参加消费券活动的商户:经审核满足使用消费券条件的大型商场、超市、家电家居和装饰材料卖场等。

三、活动规则

(一)消费券种类及金额

1.本次发放的消费券为电子券,第一阶段面值为100元,第二阶段面值为70元

2.单笔消费高于消费券面值可一次性全额使用,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限制使用张数、不可兑换现金。

(二)投放规则

1.单个用户缴纳的每笔契税每满1000元自动生成100元消费券(第二阶段为70元),不足1000元部分不生成消费券,例如:第一阶段缴纳契税9800元,则系统生成9张面值100元消费券。

2.“淄博服务”APP内消费券的生成时间为不动产登记系统生成不动产权证的次日,有效期限150天,具体使用期限以消费券页面注明日期为准,逾期未使用的视为主动放弃,消费券自动失效。

(三)领取细则

1.领取平台

“淄博服务”APP为本次消费券活动的发放使用平台,消费者可在各大应用商店搜索下载,也可扫描后附的二维码手动下载,安装完成后实名注册登录。

2.领取方式

在活动规定时间内,已完成实名认证且符合领取条件的用户登录“淄博服务”APP后,系统根据用户身份证号自动生成并发放电子消费券,用户可在“我的消费券”栏目下查询。

3.领取规则

本次消费券根据缴纳契税情况定向发放,按金额比例生成领用张数。

(四)使用方式

消费者通过“淄博服务”APP向活动商户展示消费券二维码,扫码成功后,消费券状态自动转为“已使用”,对应金额在次日(节假日顺延)通过银联平台转入商户账户。

(五)退款规则

当交易发生退款时,由商家自行将款项退还给消费者。

(六)其他事项

积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不动产权证消费券活动,对开发企业承诺活动期间交房即办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单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节点前,预售资金监管部门按实际控制节点留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拨付预售监管资金,降低后留存比例不低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留存比例10个百分点。开发企业未兑现承诺的,记入信用评价,扣10分/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不动产权证消费券发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消费券发放工作顺利推进。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消费券财政资金保障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不动产登记证办理信息并做好集中办证保障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预售资金监管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市商务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商家参与活动并对商家进行资质审核;市大数据局负责确定消费券发放平台,做好网络、系统、数据分析等技术支撑保障工作;市税务局负责提供购房个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契税缴纳相关数据。

(二)强化沟通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协作配合,理顺工作机制,建立重点难点问题会商制度,强化部门间联动,提升工作合力。对活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责任部门要牵头召集相关部门会商研究,共同提出解决方案。

(三)及时跟踪问效。积极做好消费券发放期间的数据分析和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消费券发放、消费等数据,及时评估政策效果并适时调整。密切监控消费券兑现情况,对发现违规套现、转售消费券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市委宣传部加强对相关业务部门的宣传指导,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场景布置、现场宣传等方式开展富有实效的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不动产权证消费券活动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定期公开消费券领用情况,努力营造市民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不动产权证消费券

怎么领取?

往下看


不动产权证消费券领取指南 


1、 下载并安装,请通过以下方式下载“淄博服务”APP 并根据提示进行安装. 

1)苹果手机用户可以在 IOS 的 APP Store 搜索“淄博服务”进行下载并安装。

 2)安卓手机用户可以在华为、小米、OPPO、VIVO、360 应用市场搜索“淄博服务” 进行下载并安装。

 3)使用手机扫描(图 1)中二维码也可以下载并安装“淄博服务”APP。

2、 注册帐号,安装完成后,打开 APP 进行个人账号注册,注册步骤如下:

 1)用户进入登录页面,点击“注册账号”按钮,如图 2 

2)输入注册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并输入,点击“下一步”按钮,如图 3 

3)设置登录密码,点击“完成注册”按钮完成账号注册,如图 4

3、 实名认证,注册成功请根据下面步骤进行实名认证:

 1)点击图 5“我的”-“设置”进入个人中心 

2)点击图 6“身份认证”,进入实名认证,如图 7 

3)选择“人脸认证”,进行身份证认证,点击身份证样图按钮扫描身份证正面, 上传成功点击“下一步”按钮,如图 8

 4)进入短信验证页面,获取并输入注册手机号验证码,点击“下一步”按钮,如 图 9

 5)进入人脸认证,根据页面引导完成人脸认证,如图 10 

6)实名认证成功,如图 11



4、 进入不动产权证消费券页面,查看消费券信息,步骤如下:

 1)在首页搜索框中输入“不动产权证消费券”,点击进入“不动产权证消费券”;或者点击“首页”-“不动产权证消费券”进入不动产权证消费券,如图 12

2)在“不动产权证消费券”页面,用户可查看本人消费券数量、使用状态,包含 全部/有效/已过期/已使用,如图 13

5、 验券,使用有效的消费券进行消费,步骤如下:

 1)用户点击某张消费券“去使用”按钮,如图 14,进入消费券详情,如图 15,向商家展示二维码和券号进行核销 

2)用户点击“可核销商家查询”字样,如图 14,进入核销商家查询页面, 如图 16

 3)用户点击“使用须知”按钮,如图 15,阅读使用须知,以便详细了解消 费券的使用方式,如图 17

6、 商户使用银联 POS 机扫码或输入券号完成核销


参与“淄博市发放不动产权证消费券活动” 商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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