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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6人在淄博被查!还有153人被曝光

齐点淄博 2020-10-04 17:45:10 阅读量: 来源:FM106.7私家车专属电台

2020-10-04 17:45:10

10月3日,

高青交警公布6个案例,

10月2日,

以下6人因多项违法行为被查。

案例一


无证+无牌+醉酒

10月2日下午,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一中队在花沟镇花窦路设岗查纠交通违法行为,14时30分许,执勤民警对一辆沿花窦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检查点的无牌四轮电动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酒气,民警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吹测值为10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经询问,驾驶人毛某某,无证驾驶,中午在亲戚家喝了四两白酒后驾驶无牌四轮电车带着家属回家,在途中因涉嫌醉酒、无证驾驶无牌车被民警查获


案例二


载有三个家人还酒驾

10月2日下午,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一中队在刘杨路与唐北路路口设岗查纠交通违法行为,14时35分许,一辆鲁C38***号灰色小型轿车沿刘杨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检查点,民警对该车驾驶人依法进行检查,经过酒精吹气检测,吹测值为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时车内还有三名同车人员。

驾驶人于某称,当天中午13时左右,自己在朋友家吃饭时喝了一瓶啤酒,饭后驾车带着自己的母亲、妻子与孩子想返回家中,当行驶至检查点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获,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


二次酒驾

因为抱着不会被查到的侥幸心理,喝酒后开车,自认为民警不会查到他的案底,面对民警的询问,矢口否认有过酒驾被查的情况,但是看到公安网查询信息后,他的谎言被识破。
10月2日14时40分左右,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青城中队在黑里寨镇中路某村路段执勤时查获一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孟某某的酒精吹测值为94mg/100ml。
经询问了解,孟某某当天中午12时30分左右开始喝酒,喝了一杯半白酒,饭后驾驶鲁M62***号轻型普通货车,带着家属准备去给家属买药。当民警问其在2011年5月1日后是否因因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时,孟某某回答为否。但是当民警通过公安网对其信息进行查询核对后发现,孟某某于2015年1月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青岛交警查获并处罚。面对民警的再次询问,孟某某对自己酒后驾驶被罚再次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朋友劝酒“不喝不是男人”

10月2日下午,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二中队在南外环与芦湖路路口查纠酒醉驾违法行为时,一男子因涉嫌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查获。
10月2日14时50分许,高青交警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行驶至检查点的无牌三轮摩托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时,吹测值达到12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同时民警还发现该车驾驶人没有驾驶证,所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涉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
驾驶人张某某交代,平时自己不喝酒,但是当天中午在朋友家吃饭,朋友劝酒时以“激将”的办法说了句“不喝不是男人”,听到这句话的张某某在吃饭过程中喝了二两多白酒,饭后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返回家中。下午张某某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前往某小区打工,在行驶至检查点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当民警问其是否知道没有驾驶证不能驾驶机动车,不能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机动车时,张某某表示之前并不知道,但是现在清楚了。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五


无证酒后驾驶无牌四轮电动车

10月2日晚,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大芦湖中队在田翟路设岗查纠酒醉驾违法行为,20时左右,一辆无牌电动四轮车沿田翟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检查点,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吹测值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该车驾驶人张某某,当天晚上自己与妻子到亲戚家看望生病的姑姑,在亲戚家中吃饭时喝了一两半白酒,饭后休息了一个多小时后驾车返回自己家中,没想到被交警依法查获。经查,张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六


仅隔18天 男子因再次酒驾被查

10月2日下午,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唐坊中队在唐坊镇唐曹路设岗查纠交通违法行为。15时左右,一辆无牌四轮电动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执勤点,执勤民警对该车驾驶人进行检查时,驾驶人任某称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吹测值为4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人任某称,当天中午在岳父家中吃饭时喝了约二两白酒,15时前驾车想返回家中,在途中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经过进一步询问得知,任某于2020年9月14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博兴县交警查获并处罚,仅隔18天,任某因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高青交警查获。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近日
周村、临淄、高青交警
面向社会曝光酒驾醉驾名单

01


为推动“零酒驾”单位(村居)创建活动开展,进一步减少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弘扬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共建共治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周村交警大队面向社会集中曝光查处的涉嫌酒驾醉驾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犯罪人员及所在单位村居、社区名单。
2020年8月份,周村交警大队共查处涉嫌酒驾醉驾违法犯罪人员65人,其中,周村区酒后驾车15人,二次酒驾7人,醉酒驾车11人,有2名中共党员涉嫌酒驾醉驾违法犯罪。



02


“双节”期间,群众聚会娱乐活动增加,酒驾醉驾肇事风险上升,为防范发生酒后肇事交通事故,呼吁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临淄交警公开曝光9月份查获的醉酒驾驶25人名单,下列醉酒驾驶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03



高青交警公布9月份因酒驾、醉驾被处罚名单,酒后驾驶机动车40人,醉酒驾驶机动车19人,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4人




驾车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

酒驾醉驾造成的悲剧

数不胜数

拒绝酒驾不能只是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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