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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风违纪!淄博3名干部被通报!

齐点淄博 2020-12-14 19:35:17 阅读量:

2020-12-14 19: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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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持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露头就打、严惩不贷。近日,博山区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典型问题,分别是:


区法院副科级干部鹿宁宁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鹿宁宁单独在区法院办公楼312室办公,经鉴定该办公室面积为24.52平方米,超出规定的办公用房面积标准。2020年12月,鹿宁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山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四级主任科员方扬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20年3月至9月,方扬单独在该所办公楼二层北第二间办公室办公,经鉴定该办公室面积为22.92平方米,超出规定的办公用房面积标准。2020年11月,方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区粮食收储管理中心副主任王成刚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王成刚单独在区粮食收储管理中心八陡库点办公楼一楼西首第一间办公室办公,经鉴定该办公室面积为27.34平方米,超出规定的办公用房面积标准。2020年11月,王成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暴露出博山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甚至以打“擦边球”等方式规避监督。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受到警醒、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侥幸心理,自觉遵守纪律规矩,从小事小节入手,持续自警、自省、自律。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聚力干部作风建设,把规范使用办公用房上升到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对使用的所有办公用房开展对照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主动进行整改。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寸步不让、久久为功,严查老问题,盯紧新动向,对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贯彻执行到位。(博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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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博山廉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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