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万福路单项限行的通告
博山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博山区万福路交通秩序,消除万福路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博山区实际,决定在万福路内增设交通标志、标线及相关道路安全设施,进行消除道路视线盲区施工作业,对部分车辆进行单向限制通行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万福路单向限制通行路段是指: 从万福路张台线路口驶向万福路良庄路口方向路段。凡拖拉机、低速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及总重量大于4.5吨的载货汽车自2020年12月28日0时起,全天禁止通行。确因生产生活需要,需进入万福路禁止通行范围内的,事先应通过关注《淄博交警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中通行证申领办理通行证,或前往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山大队、中队窗口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路线、时间通行。 二、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处罚。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三、本通告自2020年12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 1067提示您:文明交通,平安出行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