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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播报】刚刚,淄博市教育局发布通知!事关寒假!

齐点淄博 2021-01-11 17:24:15 阅读量:

2021-01-11 17: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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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寒假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

淄教基字(2021)4号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2021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寒假各项工作,确保中小学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有意义的假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寒假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0〕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1年中小学寒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抓好疫情防控。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区县和学校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坚决克服懈怠思想、侥幸心理、麻痹心态和厌战情绪,完善工作制度和预案,守好疫情防控的教育“防线”。放假前,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告知师生员工离校注意事项及个人防护要求,提醒师生假期“非必要不出淄、非必要不聚集”,避免到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对须离校返回或旅居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市的师生员工,严格出行报备制度,“一人一档”建立健康信息台账。要制定完善寒假放假和师生员工离校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细化落实,精准安排学生有序离校。假期内要安排 1 名党政负责同志带班带岗、疫情防控人员执勤值班,要持续跟踪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确保师生行程可追踪、健康可监测,保障学校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正常运转;要指导师生做好居家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体育锻炼,少用电子产品,坚持营养膳食,保障充足睡眠,提高身体免疫力;要引导个人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习惯;开学前要及时检修重点场所测温设备,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开学防疫工作演练和应急处置演习,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全面抓好安全工作。各区县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措施,切实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放假前和开学前,各学校幼儿园都要对校(园)舍建筑、设施设备、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和场所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通过召开班会、家长会、上安全教育课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煤气中毒、一氧化碳中毒、触电、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特别是针对今冬气温低,水面结冰现象普遍的状况,要对防滑冰溺水问题重点教育提醒,重点防范。要教育学生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的有关规定,不得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不搞迷信活动,不看不健康的书刊,不沉迷于网络游戏。各学校要在放假前以适当形式,提醒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寒假期间,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突出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要强化校车管控,所有校车停运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如遇紧急情况或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切实维护好假期校园安全。
三、科学指导假期生活。各学校要更新教育理念,充分认识假期休息、实践对学生成长发展的重要性。要科学设计假期作业,控制作业数量,优化作业评改、效果反馈和质量跟踪机制,提高作业质量。提倡体验式、实践性假期作业,鼓励各学校开学后进行优秀作业展评。寒假期间,不得给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布置书面作业(含手抄报);其他年级书面作业要控制数量,给学生留出充分的自主发展时间;义务教育段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成长规律,坚决杜绝假期中间每天、每周检查作业的做法,尊重学生自主规划假期学习生活的自主权,培养学生自主、自律的意识和能力。各区县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寒假契机,创新性地设计假期有关传统文化、劳动实践、厉行节约等主题教育、研学旅行以及亲子“共读一本书”等形式多样的假期实践活动,指导学生丰富假期体验,坚定文化自信,增强综合素质。
四、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各区县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校园疫情防控和假期管理有关规定,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义务段学校原则上假期不向学生开放教室等自习场所,确需开放的,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市教育局备案;高中学校开放教室、自习室的,需学生向学校提交书面使用申请,严禁学校或教师强制统一到校自习,学生书面申请要留档备查。要加大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整治力度,要以适当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合格教育培训机构名单,引导学生家长选择合法的教育培训机构。要对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地毯式、立体式的全方位排查,对违规办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无证办学反弹。结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收退费行为。严禁商业活动、商业广告进校园,发放的奖状、证书、奖品、致家长的一封信等物品中不得夹带或隐含商业广告。要杜绝违规办学行为,要严格按照《关于2020-2021学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学教学时间及寒暑假期安排的通知》(淄教基字〔2020〕26号)规定的时间执行假期安排,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长,确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要调整的,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及时向社会特别是家长公布。各区县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查处并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要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区县要设立违规办学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请于2021年1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五、加大家校沟通力度。要密切家校联系,落实家访八条要求,做好《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微信QQ群沟通等形式,及时提醒、督促家长履行好子女安全监护职责。要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与学生共同制作假期活动计划,加强对学生的疫情防护与卫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体育健康教育、自我管理教育、作息安排指导、视力保健指导,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保障身心健康。落实《关于开展“情暖童心,共助成长”关爱活动的通知》(淄教基字〔2020〕51号)要求,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孤困境儿童(包括孤儿、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等)和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子女等群体的关心关爱,加大沟通联系力度,及时解决其在假期学习和心理辅导方面的问题。
六、提前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前准备工作。各区县和学校要根据疫情形势,及早谋划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各学校要科学制定开学返校方案和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制定详细教学计划。要通过网上教研、视频会议等方式,组织教师培训学习和新学期备课。要认真总结线上教学经验,制定完善线上教学工作预案,统筹做好教育平台建设、资源开发、技术支持、教师调配、组织实施等工作,增强线上线下教学随时切换能力。


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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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淄博市教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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