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淄博这里发布最新通告
张店区人民政府
关于全域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官网截图
为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更好地维护广大市民安定有序的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守护蓝天碧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张店区全域禁放烟花爆竹,现通告如下:
自2021年1月28日起,在张店区全域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摊点,禁放烟花爆竹。
欢迎广大市民对违法违规制作、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问题进行举报。凡举报上述问题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200元现金奖励。有奖举报电话为: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月27日止。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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