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乘坐的车辆已经超员,
你是否会选择冒险乘坐?
为保障道路交通环境畅通有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围绕城乡结合部、国省道等重点区域,持续开展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交通安全。9月13日,张店大队执勤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中润大道与原山大道路口一辆面包车涉嫌超员,民警立即让车辆靠边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车辆核载9人,实载17人,严重超员。民警当场对驾驶人刘某依法进行了处罚和宣教,并对超员乘客进行转运。9月13日晚,驾驶人李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到张店区湖罗路边沣路路口时,因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扣。该驾驶人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6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张店交警提醒广大驾乘人员:安全不能“挤一挤”,超员上路“驶”不得,拒绝超载,安全第一。车辆超载超员会使轮胎负荷加重,容易导致制动效能下降、制动距离延长,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遵法行车,远离事故。
通讯员:杨丽、袁正阳
编辑:秀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