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污染源整治,张店交警在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大货车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有效减少移动污染源排气污染,1月6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持续开展移动污染源整治行动,查处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9辆,超载大货车6辆,“百吨王” 2辆,进一步规范了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行动中,张店交警联合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多部门密切分工配合在湖罗路设置检查点,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查处超载超限、尾气排放不合格、冒黑烟、扬尘撒漏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组织记者随警采访,通过媒体曝光整治行动中所查处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整治声势,全面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形成严查严管势头,增强整治效果。
案例一
2021年1月6日23时许,驾驶人王某某驾驶鲁C***92重型自卸货车行驶到张店区湖罗路与南外环路口时,因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扣。驾驶人李某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
案例二
2021年1月6日23时许,驾驶人张某某驾驶鲁C***70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到冯北路与鲁泰大道路口时,因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不足50%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扣。驾驶人张某某将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
张店交警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路。同时,张店交警发挥各媒体平台宣传引导作用,宣传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大货车禁行区域,警示柴油货运车辆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曝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以案释法,促使源头企业、货车驾驶人以及车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意识。
通讯员:杨丽、崔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