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2起!多名“酒司机”被查,被查酒驾醉驾名单↓
新春伊始,特别是春节假期,在外工作的人们过年返乡、互相走访、聚餐聚会等饮酒活动增多,酒驾醉驾风险突出。为严防发生酒驾醉驾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组织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自1月30日以来共查处酒后驾驶392起,其中,饮酒驾驶355起、醉酒驾驶19起、再次酒后驾驶17起、酒后营运1起,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元宵节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突出查处重点,保持严管态势。淄博公安交警科学安排勤务,加强警力和装备投入,在城区加强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和主要出城道路管控,在农村加强乡镇周边道路管控,切实加大城乡重点区域时段酒驾醉驾查处力度,提高了执法震慑效果。
2月7日(农历大年初七)16时,桓台交警大队在桓台县柳泉北路巡查时,一辆黑色小型轿车缓缓驶来,驾驶人看到前方有交警,企图车辆掉头躲避检查。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拦停车辆,对驾驶人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对驾驶人宋某进行身份确认时,发现宋某分别在2009年12月、2018年3月先后两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处罚,这是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驾驶人宋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000、吊销驾驶证并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我知道喝酒不能开车,就让媳妇开车,没想到刚买的新车被媳妇蹭到了石头上,因心疼,索性就自己开了,我就应该打车回家!”被查驾驶人司某某十分懊悔的说道。2月5日(农历大年初五)14时10分,淄川交警大队在淄川区泉王路与铁路街路口设卡查酒驾,民警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驾驶人司某某有饮酒嫌疑,于是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4日(农历大年初四)22时22分,张店交警大队在张店区北京路与昌国路开展夜查行动,一辆小型轿车沿北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昌国路路口时突然减速,民警见情立即上前询问,驾驶人打开车窗后,酒气扑面而来。面对检查,驾驶人徐某支支吾吾,称并没有喝酒,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0mg/100ml,此时徐某后悔不已,承认因为家中有丧事,心情不好所以就喝了一点,民警现场对他进行了酒醉驾宣传教育。经抽血检测,驾驶人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6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将面临刑事处罚。
淄博公安交警提示:机动车驾驶人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同时,亲朋好友要劝阻酒醉驾违法行为,共同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守法出行有安全才能人团圆。
通讯员:白继农 姜倩
编辑:秀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