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交警:科技力量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以路面为主战场,强化数据赋能,打破区域壁垒,强化协同推进,充分发挥视频融合平台作用,提升勤务查处质效,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2月16日,博山交警大队博山中队民警在通过视频大数据融合平台对辖区路面进行数字巡查中,系统对一辆鲁SA***8号小型普通客车发出预警。民警当即决定利用大数据分析该车轨迹,并自动识别驾驶员信息。经过系统核实,驾驶员沈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因该车违法行为较为恶劣,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布控,于当日将驾驶人沈某查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沈某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因处置及时,避免了一起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2月18日,博山交警大队联勤机动队对辖区内国Ⅲ货运车辆逾期未年检进行分析布控时,一辆号牌为鲁CXX1##轻型厢式货车被平台预警,民警通过分析该车轨迹确定该车落脚点,民警立即通过微信群发布车辆照片及位置,用时仅15分钟,便在一家厂院内查获该车及驾驶员,民警当场对驾驶员做出相应处罚,同时责令车主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车辆注销手续,避免国Ⅲ未年审车辆上路行驶出现安全隐患。
2月18日,博山交警大队交管科充分利用智能交通管控平台、视频大数据融合平台,对夜间途径辖区存在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筛查,当发现嫌疑车辆后,民警再次使用融合平台开展图像比对,通过对该车多层次研判,最终确定违法车辆真实牌照。
当晚共查获三台嫌疑车辆,分别为鲁MAL6##、鲁Q683##、鲁Q291##,民警立即将其违法行为录入非现场执法系统,并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通讯员:钱程、张云霄、王帅
编辑:秀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