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交通事故案例警示:珍惜生命,平安出行!
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关乎千家万户幸福,更是安全防护的第一道屏障。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深入分析研究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查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事故预防工作的薄弱环节,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对发生的典型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并提出建议,希望广大群众以此为戒。
2021年7月27日8时47分,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顺湖罗路西侧路面由南向北行驶至矿山路口,违反交通信号进入路口后停车等候,之后又继续向东北方向行驶,与由西向北左转弯的孙某驾驶的鲁C*****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张某当场死亡,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主要问题:
(一)重型货车驾驶人安全行车意识薄弱,未注意观察道路情况。
(二)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守法意识薄弱,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未佩戴安全头盔。
2021年8月16日17时40分左右,王某驾驶鲁C*****小型轿车顺北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梁牛路路口时,与顺梁牛路由西向东行驶的张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相撞,张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主要问题:
(一)轿车驾驶人安全行车意识薄弱,行经路口人行横道时未提前减速,注意避让,未注意观察道路情况。
(二)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行车意识薄弱,通过路口时道路通行情况观察不仔细、未按规定让行,未佩戴安全头盔。
2021年7月25日15时55分,孙某驾驶鲁C*****重型半挂车沿102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原山大道路口向南右转弯时,与李某驾驶的由西向东直行的电动自行车相撞,李某当场死亡,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主要问题:
重型货车驾驶人行车安全意识薄弱,右转弯时未注意观察周边车辆情况,右转弯时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通行。
2021年9月1日19时许,周某醉酒、无证驾驶鲁C*****普通二轮摩托车顺张南路由北向南超速行驶,行驶至马庄村路段时,与停在路口等信号灯的王某驾驶的鲁C*****小型轿车相撞,车辆受损,周某当场死亡,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主要问题:
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行车安全意识薄弱,未佩戴安全头盔;守法意识薄弱,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
通过以上交通事故案例,不按规定让行、酒后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信号通行、行径路口人行横道未减速礼让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张店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生命只有一次,失去无法重来,从遵守交规做起,时刻牢记安全驾驶的重要性,不要让悲剧重演。
通讯员:杨丽、袁正阳
编辑:秀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