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保复工复产!淄博公安交警积极做好交通管理工作!
按照淄博市《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要求,根据全市疫情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落实疫情防控精准管控措施,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恢复做好各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有序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一是加大路面疏堵保畅。为最大限度满足复工复产运输需求,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加大路面巡逻密度,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清除影响道路通行的违规路障,及时发现处置非法阻滞运输车辆的行为。全力服务跨区域生产生活、应急抗疫等物资运输,为紧急运输车辆提供警车引导服务。加强商业区、火车站、汽车站、景区等重点部位周边道路的交通组织疏导,防止车辆和人员长时间滞留。
二是轻微交通违法免予处罚。对疫情期间现场发现的运输生产、生活和应急物资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纠正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对因疫情防控原因造成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或者逾期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不予处罚。自复工复产以来,淄博公安交警梳理需尽快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驾驶人1.1万名,需及时办理“机动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主3.1万名,全部向他们发送了车驾管业务提醒短信,通过“点对点”精准服务,为群众解疑释惑,开展“掌上”业务引导,受到群众欢迎并为交警点赞。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按照各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恢复业务办理,并采取预约办理、分区限流等方式,做好业务引导和秩序维护。
三是全面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加强对运输应急防疫、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及重点生产物资的生产、运输企业、物资接收单位的服务,除恢复道路正常通行的区域,在周村区、文昌湖区继续推广应用“淄博市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申领系统”,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有序启用淄博市禁区通行证自助申领系统,实现货运车辆禁区通行证网上申领,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捷服务。
有序恢复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对造成财产损失、伤势轻微当事人一致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各区县交警大队接警后,引导当事人通过“淄博交警”微信公众号、交管“12123”手机APP或保险公司查勘员进行快速处理。对运输生产、生活和应急物资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不扣车、不扣证,缩短处理时间;对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核实信息、固定证据后尽快放车。
有序恢复车驾管业务办理。引导群众优先采用“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电话办、邮寄办”的方式,依托交管“12123”APP、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淄博交警”“淄博车管”微信公众号、电话车管所(0533-3126789),为企业和群众办理补换领机动车号牌、驾驶证期满换证等多项车驾管业务。交警支队车管所及各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除周村区、文昌湖区)恢复线下办理车驾管业务。公示市及各区县车管所预约咨询服务电话,受理群众业务申请,答复群众业务咨询。协调交通管理服务站、号牌制作企业、安检机构、体检站、具备条件的汽车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等社会登记服务网点有序恢复办理业务。全市驾驶人考试工作根据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通讯员:白继农、刘浩
编辑:秀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