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安全“戴”回家 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 张店交警持续整治
为进一步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10月28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持续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查纠劝导行动。
行动中,执勤民警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执勤点,重点查处电动车骑乘人员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采取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进行一对一违法查纠、面对面宣传教育,并发放宣传材料,以案说法,讲解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来的严重危害及后果,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树立安全出行理念,坚决杜绝侥幸思想,遵规守纪,对自己和他人安全负责。
通过持续开展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宣传、劝导、整治行动,以及路口实时IP语音播报提醒,不断提升辖区电动自行车架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和头盔佩戴率。
张店交警提醒:安全头盔、生命头盔,佩戴头盔头不亏,侥幸心理心不安,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通讯员:王玲、崔洋
编辑:孙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