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交警事故救助基金急群众之所急,为伤者搭建“生命之桥”
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后斗载人操作不当引发事故,伤者受伤严重急需救治!车辆保险到期没续保,家属又急又愁怎么办。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山大队事故处理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站急群众之所急,及时垫付救助金为伤者搭建“生命之桥”。
在淄博市博山区博山镇谢家店村处,徐某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因操作不当撞至路侧护栏,导致在其后斗的东某受伤,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科民警和医护人员迅速赶往现场,伤者东某受伤严重,经过医院检查其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身体多处出血并伴有呼吸衰竭,生命危在旦夕。经过调查,徐某所驾驶的摩托车保险到期未续保,面对巨额的抢救费用,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无力承担。生命无价,警暖人心。在通过对伤者情况了解后,民警确认东某符合道路基金救助要求,迅速协助伤者家属准备相关材料,博山道路救助基金工作站人员迅速启动救助程序,成功垫付12万余元,实实在在为伤者解决了实际困难,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经事故科处理科、救助站、医院多方配合,伤者救治及时目前以转危为安。
救助基金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政策充分展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的关爱。博山交警积极协调帮助交通事故受害人,最大限度发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作用,把最优质的救助服务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当中,树立了博山交警的良好形象。
编辑:孙阳
通讯员:高超 尚思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