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临淄、桓台、高青公布垃圾分类方案
近日,临淄、桓台、高青的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也正式出炉!
临淄区
桓台县
一、出台背景
2019年4月,住建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19年12月,省、市分别印发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发〔2019〕2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19〕105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根据上级文件和试点城市成熟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范围和步骤
2020年,全县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县建成1处生活垃圾分类体验馆(或中心),城区街道办和索镇全域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21年,全县实现企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果里镇、唐山镇、起凤镇、新城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基本满足需求。
2022年,田庄镇、荆家镇和马桥镇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完善;创建垃圾分类先进个人、示范家庭、示范单位、示范小区(村)、示范街道(镇)常态化;全县全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主要依据
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发〔2019〕2号)。
2.《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19〕105号)。
四、重点内容解读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推动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二)明确工作目标
提出2020年,全县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县建成1处生活垃圾分类体验馆(或中心),城区街道办和索镇全域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1年,全县实现企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果里镇、唐山镇、起凤镇、新城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基本满足需求。2022年,田庄镇、荆家镇和马桥镇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完善;创建垃圾分类先进个人、示范家庭、示范单位、示范小区(村)、示范街道(镇)常态化;全县全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明确分类标准
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同时界定了垃圾分类的主体;对建筑(装修)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废弃木材、绿化垃圾、市场有机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专业垃圾,提出了专门收集运输处置的要求;规范了单位、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农村垃圾分类模式,对市政道路、园林景区、交通枢纽、文化体育、商业娱乐等公共场所垃圾分类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健全分类体系
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一是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制度。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引导居民逐步对投放的可回收物深入分类。二是要合理设置规范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完善可回收物和各类垃圾分类收集、计量、中转等功能。独立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和临时贮存场所,有条件的可细化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三是要统一分类运输车辆的标识、颜色,实施分类运输。垃圾清运实行资质化管理。四是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弃物处理系统,推动可回收物和专业垃圾规范化、专业化处理。
(五)主要任务分工
一是加快研究制定我县垃圾分类技术规范、标识系统等,编制完善城乡垃圾处理和垃圾分类专项规划。二是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军队单位、医院、学校等率先做起,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及时跟进。三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四是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开展专业垃圾源头分流和资源化利用。五是建立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六是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政策支持,强化检查考核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有力。
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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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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