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龄办发布通知指出|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
日前,全国老龄办发布《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做好老年人健康服务、做好社区居家老年人照顾服务、做好入住机构老年人照顾服务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确保老年人及时便利就诊
《通知》提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公布医疗服务恢复情况,通过网络、电话预约等形式,减少老年人排队等候时间,确保有需求的老年人及时、便利就诊。积极开展“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利用线上咨询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和服务。
同时,要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家庭医生随访服务,加强老年人用药指导。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独居、高龄、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信息,做好健康管理。要针对老年人特点,做好老年新冠肺炎患者的康复服务和心理疏导工作。
放开养老护理员上门服务
《通知》明确,针对社区内独居、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各地要建立落实走访探视和关爱服务制度,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在生活照料、看病就医等方面的困难。要适应常态化防控要求,有序放开养老护理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人员上门服务,允许家政、维修、快递等服务人员进入社区,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同时,要以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指导老年人持续做好自身防护,自觉服从社区防控管理。鼓励其根据防控要求和自身条件,适度参与社区防控和社区服务工作,为疫情防控作出应有贡献。
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正常服务
《通知》指出,各地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在保证入住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按照所在地区风险等级及时调整疫情防控策略,有序恢复正常服务。重视加强老年人心理疏导,鼓励子女家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与老年人亲情互动。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要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筛查检测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医养结合机构要按照本地工作部署,有序恢复正常医疗卫生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便捷、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加大为老服务机构扶持力度
《通知》提出,各地要全面落实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临时降低用气用水用电价格等优惠扶持政策。要结合地方和机构实际,在落实落细已出台扶持政策措施的同时,采取针对性、差异化扶持措施,如提前拨付补助资金、提高补贴标准、减免租金、发放岗位临时补贴等,确保各类为老服务机构平稳有序运营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时足额发放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及高龄老年人津贴。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扎实推进健康扶贫,针对贫困人口中的患病、失能老年人,要制定“一人一策”精准化帮扶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集中救治、兜底保障,确保农村贫困老年人全部如期脱贫,同步进入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