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淄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来了!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日前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淄博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在全市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6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
据悉,《行动计划》重点分2个专题和22个行业领域深入推进实施,分别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煤矿、电力、油气管道、工业园区(含物流仓储园、港口园区)、民用爆炸物品、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八大行业、消防安全、自然资源、城市建设安全、农村地区“煤改气”、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学校、农业农村、商贸流通、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系统、特种设备、道路交通、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水储存处置等安全整治22个专项。
通过行动的开展,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行动计划》提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调度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要强化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要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严肃进行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来源:市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