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扫黑除恶”打出平安稳定彰显公安力量
近日,淄博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与桓台县公安局紧密协同、果断出击,一举打掉4个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周荣成、巩磊、余涛、田国等90余人落入法网,其中刑事拘留67人,逮捕24人,依法查封房产47处,冻结账户197个、资金715万余元。
淄博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启明两次专门作出批示,七次专题召开调度会,要求继续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纵深开展。桓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到县公安局听取汇报、肯定支持。广大群众纷纷点赞,多名受害群众和企业职工主动到公安机关检举揭发问题,全市掀起新一轮斗争高潮。
这只是淄博市公安机关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缩影。2018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扫黑除恶“山东战役”为牵引,科学组织、强势推进,经过不懈努力、艰苦奋战,取得显著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共侦办涉黑案件13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45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39起,破获刑事案件2649起,刑拘2590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6.97亿元。
更高站位强谋划 更实措施强推进
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刻不容缓;守护百姓安居乐业,使命在肩。
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全市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重拳出击,坚决荡涤黑恶,全力守护平安。为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健全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牵头,多警种、多渠道、常态化的线索摸排机制,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深入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汇集。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实行分级侦办,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采取上提一级、下打一级等措施,组建南北片区专案组,统筹全市警力联合侦办。
拧线成绳,汇聚整体力量。刑侦支队主动作为,建立公、检、法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配合,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等各环节紧密衔接,依法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快侦、快捕、快审、快判。会同相关部门,对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监督管理,及时通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可能存在涉腐行为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及时通知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展开调查。
警民合力,是这场专项斗争的鲜明特征。坚持专群结合,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据统计,斗争行动开展以来,共接到各类举报信息1621 条,323名群众主动反映涉黑恶线索,有力促进了工作开展。
重拳摧毁强打击 除恶务尽强围剿
平安,是人民群众追求幸福美好生活的基本要求。扫黑除恶是“国家行动”,也是“民心工程”。全市公安机关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做到老百姓痛恨什么、厌恶什么就打击什么、铲除什么。
2017年10月以来,聂勇团伙成员借助聂勇刑满释放人员的恶名,在淄川区罗村、洪山、磁村等地,以高于正常十倍甚至几十倍的价格,强行向个人或者单位“推销”浏阳河酒,被害人因为慑于聂勇黑社会的淫威,只能被动接受、不敢反抗,由此谋取非法经济利益达260万元。该组织先后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妨害公务、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22起,获取非法经济利益6000余万元,并多次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无故寻衅滋事、殴打他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在淄川区、张店区及周边地区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黑恶不除,民心难安;毒瘤不挖,贻害无穷。专案组全体参战民警勇于担当、连续奋战,攻坚克难,终于将其团伙全部犯罪事实查清。2020年8月,该案经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聂勇等24人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刑罚。为此,山东省公安厅专门发贺电表示祝贺。
自2013年以来,原黑社会成员吴伟国刑满释放后,再次纠集社会闲散劣迹人员插手张店区、周村区、经济开发区多个工地工程建设和煤焦油危废市场,获取非法暴利。专案组民警强力出击,打掉以吴伟国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涉案人员43人,逮捕15人,破获案件30起,查封冻结扣押资产410万元。2020年9月,该涉黑组织被周村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串通投标罪、非法拘禁罪等数罪并罚,全部判处团伙成员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对于“套路贷”新型涉黑恶犯罪,公安机关成立由刑侦部门牵头,多警种协同作战的打击“套路贷”专班,合力攻坚。截至目前,先后与相关部门,开展“扫楼行动”28次,累计摸排小额贷款公司354 家,登记从业人员1000余人。2019年,成功打掉以冯璐薪为组织领导者的“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抓获涉案人员20人,查封冻结资产200余万元。经查,自2015年以来,该涉黑组织通过网络招揽贷款业务,对贷款逾期不还人员采用暴力、“软暴力”手段催债获利,实施敲诈勒索、强奸、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案件23 起。今年初,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对冯璐薪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成员也被判处不同程度的有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等刑罚。
沂源县公安局依法打掉鲁村镇唐蔚林恶势力犯罪集团。经查,唐蔚林以其自己四次前科经历为资本,纠集、笼络前科劣迹及社会闲散人员10余人,在鲁村镇染指霸占采石行业,采用车辆撞击等暴力手段,妨碍国家执法机关正常执法;为索要债务纠集组织成员殴打他人,非法拘禁;为赚取非法利益,寻衅滋事,逞强斗狠,欺压群众。目前该案8名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不同刑罚。
斗争中,各级公安机关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坚持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步发力。建立健全“打财断血”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追财责任制,全面查清黑恶组织及成员财产状况,坚决摧毁其经济基础,坚决依法取缔黑恶犯罪组织用于非法敛财的经济实体,防止借尸还魂、死灰复燃。
瞄准农村盯重点 净化基层大生态
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专项斗争评价体系的重要导向。不仅要依靠人民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更要让全体人民共享安宁的社会环境。农村是社会重要的经济基础。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稳定的社会治安。斗争开展伊始,市公安局党委就旗帜鲜明地要求,将全面、彻底扫除农村黑恶势力犯罪作为主攻方向,全力推动斗争成效。
博山公安分局依法打掉穆萌组织领导恶势力犯罪集团。经查,穆萌当选汪溪村村主任前,曾多次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其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采取贿选手段当选为村主任。上任后,其不依法履行职责,而是在涉及本村利益分配、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谋求便利,组织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串通投标、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活动21起,攫取巨大经济利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了农村地区社会稳定。经公安机关侦查并依法诉讼,穆萌被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骗取贷款罪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其他11名组织成员分别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名被判处3 年9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高青县公安局依法打掉纪云组织领导恶势力犯罪集团。经查,纪云2007年11月刑满出狱后,通过逞狠树威,逐渐在社会上形成较之以前更大的社会影响力。利用手中积累的资金通过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方式获取巨额利益。在纪云担任沙高村村主任之后,以暴力、威胁或者软暴力等其他手段,多次实施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暴力讨债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纪云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其他6名成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农村恶势力犯罪集团20个,恶势力团伙23个, 70名村“两委”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严打农村涉黑恶违法犯罪,让群众看到公安机关为群众撑腰的正义行动,赢得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基层乡镇干部纷纷表示:通过对农村涉黑恶犯罪的重拳打击,让为害百姓的“毒瘤”得以拔除,进一步弘扬了正气、震慑了邪气,我们的各项工作好开展了。群众孙某由衷地说:村民吃饱喝足之外,还要有安全感。这老大那老大,还是法律最大。现在是村里很稳定,精神上放松了,心里更踏实了。
(记者 齐艳芳 通讯员 胡云雷 王宗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