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科技信息化 暨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议
齐点淄博 2020-11-19 09:56:14 阅读量:
11月17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科技信息化暨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议,传达贯彻全省公安科技信息化暨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总结部署全市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启明,省公安厅信息通信处副处长、警务技术二级主任宋立峰出席会议并讲话,桓台县委书记贾刚,县委副书记、县长边江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宁参加会议,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宇海主持会议。
会议实地观摩了桓台县局执法办案中心勤务指挥室、果里派出所,观看了全市公安机关首届数据建模大赛优秀应用模型展示,书面传达了全省公安科技信息化暨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淄川分局、桓台县局、经侦支队作典型发言。
刘启明指出,要充分认识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大数据智能化建设作为科技兴警的重要抓手和战略工程,把握大势、标定方向,增强全面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的战略定力。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贡献导向,聚焦实战实用、民警减负、机制优化、警务增效,以只争朝夕的进取、久久为功的坚韧、建功有我的担当,打造数字警务,建设智慧公安,推动全市公安工作跨越发展。
刘启明要求,要围绕数据这一公安科技信息化核心,升级建设通用基础支撑、智能泛在感知和广视野资源型数据体系“三大新基建工程”,集聚海量资源,壮大算法算力,严密安全保障,为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提供支撑服务。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化建设成果,贯通从警种单位、系统平台到岗位应用各关键链路,打通赋能警务实战和公安政务服务“最后一米”,推进落实到精密防控、精准打击、精细执法、精确监管、精致服务等日常应用场景,切实让淄博智慧公安活力迸发、实效涌现、战果纷呈。
刘启明强调,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不懂大数据就失去指挥权”的理念,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学习研究,亲自部署推进。要贯彻落实公安部“六个一要求”,强化对项目、数据、应用的统筹管理。要锚定“四个铁一般”标准,着力加强科技信息化队伍自身建设。要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三重一大”等制度,严格落实项目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要求,严防出现腐败现象和各类违纪违法问题。
宋立峰对淄博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按照省厅“356”智慧公安建设部署,坚持党委抓总体规划,大数据办抓统筹推进和基础性通用性建设应用,各警种抓专业化建设应用和数据共享,县级公安机关抓个性化建设应用,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要将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将其纳入党委政府总体规划,一并统筹推进,为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和公安业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市局在家党委成员,一级、二级高级警长,各分县局和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观摩并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分县局和交警支队班子成员、科所队长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记者 齐艳芳 通讯员 孙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