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0条新规,今起正式上线!
从今天(1月1日)起,一批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始施行。这些新规,你都了解吗?
民法典等一批法律今起施行 :
我国正式进入法典化时代
今天,我国首部民法典正式实施。这部民法典历时五年编纂,共7编、1260款条文,总字数逾10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唯一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法典化时代。
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多项重要制度,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其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发挥民事法律制度的引领、规范、保障等功能,有力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民法典实施后,一些民事领域的单行法将不再有效。
此外,新修改的档案法等法律也将于今天起施行。
新修改的国旗法、国徽法今起实施:
庄重场合可佩戴国徽徽章,
重要节日纪念日应升挂国旗
新修改的国旗法、国徽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改的国旗法规定,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春节和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各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大型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居民院(楼、小区)有条件的应当升挂国旗。
新修改的国徽法明确,公民在庄重的场合可以佩戴国徽徽章,表达爱国情感。
退役军人保障法施行:
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退役军人保障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退役军人待遇如何确定?这部法律规定,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同时规定,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教育部取消港澳台地区学习证明 :
简化程序,便利生活
教育部决定从今天起取消《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和《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简化在港澳台学习人员办事程序,便利在港澳台学习人员在内地(大陆)工作和生活。两项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在港澳台学习人员提供的港澳台院校录取材料以及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等认定人员身份和经历。
累计收入不超6万元月份,
暂不预扣预缴个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众可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报销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4号)于今天起实施。《决定》明确规定了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财政电子票据法律地位得到确立。
我国对883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
切实利民、惠民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此次降低进口关税的商品中,不少为百姓常用和需求较为强烈的相关商品。例如,对部分抗癌药原料、特殊患儿所需食品等实行零关税,降低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以及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等婴儿奶粉原料的进口关税。
化妆品监管新规出台:
“美丽”行业将迎新变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首次提出注册人、备案人概念,首次将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加强网络销售监管。
条例重点加强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使用禁用物质、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30倍罚款;增加“处罚到人”规定,对严重违法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最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5倍的罚款,禁止其5年直至终身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将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根据《固废法》等法律法规,由海关责令退运,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承运人对固体废物的退运、处置,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
长江重点流域将开启十年禁渔
根据中央总体部署,今天起,长江重点流域开始“十年禁渔”。 涉及沿江14个省市,覆盖近13000公里的干支流水域和6000多平方公里的通江湖泊。
2021年已经到来,
新的政策正式实施。
新的一年,新的开始。
加油,2021!
让我们一起奔向更美好的明天!
来源:民生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