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用火引发火灾,刑拘!
齐点淄博 2021-03-13 18:36:50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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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引发森林火灾
2月17日,广东韶关翁源县周陂镇哈水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该县公安机关立即组织民警赶往森林火灾现场。
经查,犯罪嫌疑人巫某因燃放烟花引燃附近杂草,后引发森林火灾。犯罪嫌疑人巫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故意纵火致森林火灾
2月18日晚,广东韶关曲江区发生一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较大,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随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工作,成功抓获涉嫌纵火的犯罪嫌疑人雷某。
经讯问,雷某对其故意纵火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祭祀放烟花引发森林火灾
2月18日,广东梅州丰顺县警方接到报警电话称,有人在山上祭祀引发山火,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前往处警。经初查,山火系村民朱某文引发森林火灾。
据朱某文所述,当日上午,朱某文随家人来到新联村坳背山祭拜,将事先准备好的烟花一一点燃,期间烟花喷射的火花引燃枯草引发森林火灾,火势借着风势迅速蔓延。在赶来的村镇干部、护林员等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山火终于被扑灭,而朱某文则被民警带回当地派出所接受调查。当日下午,公安机关依法对朱某文作出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森林火灾多是人为原因引发
比如在野外进行
焚烧秸秆、烧香点烛、点放孔明灯
燃放烟花爆竹、丢烟头等等
以及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和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