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合力推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为认真抓好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工作,强化依法能动履职,助力安全生产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15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聂利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县级干部何斌,市检察院、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对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就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安全生产领域刑事案件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分析等方面与市应急管理局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第六检察部介绍了我市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基本情况,就如何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作用,实现以监督办案促进安全生产领域诉源治理进行了深入研讨。市应急管理局介绍了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整体情况,就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相关机制进行了深入解读。双方就探索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提前介入联合调查、行刑衔接常态化工作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更好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等方面达成共识。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依法能动履职,以深入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为抓手,践行“司法办案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积极探索与应急管理等行政监管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联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促进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为平安淄博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新时代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今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向应急管理部发出了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简称“八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11个有关部门。
“八号检察建议”指出,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明显向好,但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仍有发生,生产生活领域也多有常见事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一是一些地方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到位。二是抓早抓小抓苗头意识不强、措施不力。三是一些监管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四是一些企业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针对上述问题,“八号检察建议”提出具体解决建议:一是充分发挥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督促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是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重抓前端、治未病,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患于未然,有效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及时对发现的每一起企业非事故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给以应有的责任追究,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建立全国性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将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完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机制,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拓宽监督线索来源,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督。三是加大对执法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追责力度。健全完善事前事后相结合的追责体系,对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员要从严从重追责,同时更重视对事故前执法监管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从严从实追责。四是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引导企业结合自身特点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来源:淄博检察
编辑:张铭
值班主任:王翔飞
校对:李永健 杨天宝
编审:王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