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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淄博法院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齐点淄博 2022-04-29 11:02:14 阅读量:

2022-04-29 11:02:14

  4月28日下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助力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执行行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和专项行动方案,并发布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市法院执行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为不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司法拍卖直播、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自动履行正向激励等,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诚信淄博建设方面都做出了新的尝试。

  一是持续强化执行工作力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全市法院秉承“依法、公正、规范、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积极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持续强化执行工作力度,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今年1至4月份,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843件,执结13575件,执行到位金额47.36亿元,结案率71.45%,居全省法院首位。其中办理涉企业案件7461件,执行到位金额35.72亿元,有力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奋力发展。

  二是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今年来,市中院坚持“企业的难题就是我们的课题、企业的困局就是我们的战局,组织全市法院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设身处地为企业利益着想,用有温度的执行行动保护企业权益,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沂源县法院在执行一起当地民营企业与吉林省某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中,执行干警多次远赴东北耐心做被执行企业负责人的思想工作,不仅顺利执结案件,还以真诚行为感动了吉林公司,促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吉林公司认为我市营商环境优越,继续加大投资、扩大合作规模,促进了企业深度发展。

  三是创新开展“立审执一体化”执源治理,尽力减少企业司法负累。去年以来,市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立审执一体化”执源治理的工作方案》,组织全市法院牢固树立企业来法院“一件事”工作理念,将执行工作的相关措施前置到立案、保全、调解、审判、执行各环节,形成“大执行”工作格局。在每一个环节,都会积极引导、督促义务人诚信履行义务,从而尽快实现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今年来全市法院共发出嵌入执行通知书内容的判决书、调解书3932份,发出《自动履行提示书》《自动履行催告书》1158份,执行收案同比下降13.56%,初步实现了减量增效的良好效果。

  四是坚持疏堵结合,充分利用信用评价的杠杆作用推动涉企案件提升执行效果。市法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企业依法进行信用惩戒的基础上,努力探索自动履行正向激励的创新思维,积极引导被执行企业诚信履行法律义务。对有履行意愿暂无能力但决心通过发展创业来提高能力、积极履行义务的,本着“扶一把、送一程”的原则,创新探索建立了信用修复机制。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被执行企业,暂停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多给他们一次创业提升的机会,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早日走上扩大生产的发展之路。近日,博山区法院按照中院部署,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某民营车辆公司暂缓进行信用惩戒。该公司在感谢法院司法护航的同时,表示将珍惜信用修复机会,积极创业提高经济效益,保证于2022年4月底诚信履行义务。

  下一步,淄博法院将把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的案件作为近期执行工作重要突破,充分考虑疫情影响下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集中优势力量,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帮助企业收拢资金、走出困境、实现快速发展。对申请执行人系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案件,集中力量高效执行,灵活处置涉案财产,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对于被执行人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因疫情防控请求暂缓执行、中止执行或给予其一定宽限期的,原则上予以准许。对疫情影响造成不能清偿债务的被执行企业,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延期履行等,或者通过兼并重组、引入第三方资金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积极为企业缓解债务压力、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

  市法院决定,从现在一直到9月份,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助力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执行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记者张铭 通讯员王琦)


编辑:张铭

值班主任:王翔飞

校对:李永健 杨天宝

编审:王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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