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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丨淄博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深度参与禁毒斗争

齐点淄博 2022-06-24 15:41:54 阅读量:

2022-06-24 15:41:54

  在“6·26”第35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4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淄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建明向社会通报2020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有关情况,展示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深度参与禁毒斗争的成效,并公布了四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我市毒品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是人民法院深度参与禁毒斗争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毒法律和政策,始终把依法打击毒品犯罪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依法严惩了一批涉毒犯罪分子,为净化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重要司法保障。2020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毒品类案件163件,判决毒品犯罪分子217人 ,其中2020年79件110人,2021年63件83人,今年截止5月底21件24人。

  王建明介绍,从两年多来审理的案件情况看,淄博市毒品犯罪案件有以下六个特点:

  一是毒品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年降幅在20%左右。二是大宗毒品案件数大幅下降,以零星贩毒占比高。三是毒品罪名和毒品种类多样化。涉案罪名主要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毒品种类以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为主,涉麻精类毒品犯罪呈增多趋势。四是贩毒方式上,隐蔽性更强。贩毒分子多通过微信、QQ等聊天软件进行联络、交易,并利用物流寄递或者人货分离的方式进行贩卖。五是易制毒物品犯罪仍时有发生,且涉案易制毒物品数量大。六是外籍贩毒者偶有出现。

  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全市两级法院始终把审判毒品案件作为重要任务,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积极推进禁毒综合治理,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毒品案件由专门合议庭审理。市法院组建审理毒品案件的专门审判团队,由分管领导、刑庭庭长带头办理毒品案件,全面掌握毒品犯罪相关法律法规、会议纪要等规定,准确把握毒品犯罪的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规则,依法规范毒品犯罪的量刑及缓刑适用,加强对下级法院审理毒品案件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毒品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水平。

  二是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从严惩处制毒犯罪、职业毒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对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去年全市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重刑率,是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的近两倍。严格控制毒品犯罪的缓刑适用,除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被判决适用缓刑外,其他毒品犯罪严格控制缓刑适用,毒品犯罪的缓刑适用率远低于全部刑事案件的平均缓刑适用率。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加强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的联络、沟通和协调,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公检法司刑事案件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对毒品犯罪在内的刑事案件,开展刑事法律适用具体问题研究,统一执法司法指导思想、办案标准和尺度把握等,形成打击合力,更加准确有效地打击犯罪。

  四是深度参与毒品犯罪预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加大毒品犯罪的预防工作。淄博市两级法院积极采取公开开庭、公布典型案件、裁判文书上网等形式,持续开展禁毒宣传工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到街头、学校、禁毒所等进行法治宣传,邀请学生、家长、社会群众走进法庭,近距离感受毒品案件庭审。

不断拓展禁毒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从近几年司法统计的数据看,淄博市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呈下降趋势,禁毒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新形势下禁毒工作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禁毒斗争的形势仍复杂严峻。如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易制毒化学品和麻精类毒品的管控仍存在漏洞,毒品犯罪的隐蔽性更强、打击难度加大等。针对新时期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全市法院将充分认识禁毒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分析新情况、制定新举措、解决新问题,继续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进一步增强做好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拓展禁毒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效打击、震慑和预防毒品犯罪,在新起点上开创禁毒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继续严厉惩处各类毒品犯罪,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对于重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尤其是大宗毒品犯罪等源头性犯罪,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重刑。更加注重对零包贩毒尤其是多次贩毒人员及等“末端”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控,加大对涉易制毒物品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遏制易制毒物品流入非法渠道,从制毒源头上控制好毒品犯罪的高发、多发态势。同时,对因吸毒诱发的次生犯罪加大惩处力度。

  二是进一步加大毒品犯罪刑事司法应对研究,不断规范、统一司法标准。毒品犯罪有其特殊性,随着新型毒品的不断出现,犯罪手段的不断翻新,司法实践中对毒品犯罪的行为定性、罪名认定、毒品数量的认定、毒品鉴定和定罪量刑标准、共同犯罪的认定与处罚、主观明知认定、证据的审查和采信等方面,还存在需要进一步进行规范、统一的问题,市法院将加强毒品犯罪的相关调研,准确适用法律,严格依法惩处各类毒品犯罪。

  三是加强普法宣教,积极参与禁毒综治工作。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抓住典型案例、关键节点,广泛开展禁毒普法宣传工作,深度参与禁毒综治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好公开开庭、庭审直播等司法资源,发挥刑事审判的警示和教育功能,强化对被告人及其他庭审参与人的法庭教育。二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特别是在“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大禁毒宣传。三是强化与公安、检察、教育、卫生、宣传等禁毒委成员单位的合作,探索建立毒品犯罪大要案信息通报、反馈机制、联系会议制度和禁毒执法情报共享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记者张铭 通讯员王琦)


编辑:张铭

值班主任:王翔飞

校对:李永健 杨天宝

编审:王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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