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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期证照早提醒,取水许可有保障

齐点淄博 2022-08-17 15:37:27 阅读量:

2022-08-17 15:37:27

取水许可制度是体现国家对水资源实施权属统一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水资源管理的核心,贯穿于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开发、利用、保护和监测的全过程,有利于实现水资源良性循环状态下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强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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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工作要求,保障有用水需求的企业在取水许可证到期之前做好证照延续办理,根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逾期未办理延续申请的,如需继续取水,取水人应重新办理取水申请”等有关规定,近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农业事务科依托山东省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利用关键字段筛选出全市临期证照,并起草印发了《关于做好取水许可临期证照延续提醒的通知》。

图片按照通知要求,各区县取水许可审批部门要通过电话、信函等适当方式,及时提醒本辖区内临期证照的取水权人,核实是否有办理取水许可延续的需求。对确需办理取水许可延续的,要向取水权人一次性明确告知申报材料规范及办理程序,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全面取水延续评估制度,对取水、节水、取水计量、污水处理、入河排污口等设施的运行情况,原许可取水量、实际取水量、节水水平、退水情况、取退水影响,与区域水资源管理要求、产业政策和行业用水定额的相符性等内容进行全面评估。在做好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指导申请人准备好申报材料,根据审批权限在证件到期之前完成延续手续办理,以保障取水权人正常生产生活用水,避免出现超期延续的情况,进一步提升取水许可审批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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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农业事务科将严格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总要求,在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取水许可制度的前提下,不断创新水行政许可审批制度,优化取水许可办理流程,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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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编辑:赵艳

值班主任:李玮

校对:李永健 杨天宝

编审:王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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