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道交案件审判团队揭牌成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司法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淄博监管分局、淄博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实现人民法院、公安交警、司法行政部门、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协会的有效衔接与配合,增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化解合力,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特设立道交案件审判团队,对案件实行类型化审理,统一全市两级法院涉道交案件的裁判标准。8月24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兴军,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吴振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淄博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东升共同为道交案件审判团队揭牌。
道交案件审判团队负责淄博辖区基层法院道交案件的对下指导工作、负责审理全市范围内的道交二审上诉案件、负责法律适用及疑难问题的对上请示工作。中院将依托“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探索道交案件调解前置机制,建立由公安交警、司法行政部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组织共同参与的交通事故纠纷自行和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四位一体”的多元纠纷处理机制,法院适时派法官指导调解员提前介入调解,实现公安交警、人民调解、法院“调调对接、调判结合”的一站式矛盾化解体系。(记者张铭 通讯员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