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发布“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倡议书
每年的11月份是全国“野生动物宣传月”,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市野生动物资源,11月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面向全社会,发布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倡议书,并公布了全市各区县“野生动物违法线索投诉举报电话”,以及“淄博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点”联系方式。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本次发布倡议书,旨在呼吁社会各界人士携起手来,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为建设生态淄博美丽家园作出更大贡献。
本倡议书具体内容包括: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增强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不猎杀、不伤害、不食用野生动物,不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不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避免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不违规饲养野生动物作为宠物。发现受伤、病弱、受困或食物缺乏的野生动物,可及时报告当地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不要直接接触死亡的野生动物。发现违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要及时向当地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孙春晓)
来源:淄博日报
编辑:张铭
值班主任:李玮
校对:杨天宝
编审:王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