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十条硬核规定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规范网络交易行为,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11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发布行政指导意见书,十条硬核规定全力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
按照意见书要求,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依法履行主体资质、交易规则等信息公示义务,全面推行“亮照(营业执照)、亮证(许可证)、亮规(交易规则)、亮标(证照链接标识)”。
规范网络集中促销行为,促销规则公开透明、通俗易懂,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加强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禁止采取“虚假打折”、“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
禁止虚假宣传和发布违法广告,加大平台内部广告审核力度,杜绝虚假宣传、低俗广告。加强对直播促销行为的管理力度,重点整顿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等直播乱象。
严格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强制入驻商户“二选一”。不得存在“虚拟中奖”“内定中奖”等虚假促销行为。不得通过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提高虚假销量,不得发布不实的直播带货“战报”,虚增流量。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定期自查、贮存运输等食品安全要求。杜绝销售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含金银箔粉食品、非法添加食品等行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对通过网络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要保证其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等要求。严格执行问题商品处置规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禁止销售禁限售商品,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及时下架 “专供”“特供”商品等违法违规产品。
禁止非法出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禁止出售违法猎捕工具。禁止为非法出售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
加强过度包装商品管控,围绕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合规培训和教育引导,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推动开发使用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包装设计。
及时化解网络交易纠纷,建立便捷、高效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不得推诿拖延。严格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确保消费者买得放心、买得安心、买得舒心。(赵晓雯 郑青华)
来源:博览
编辑:鲁景
值班主任:李玮
校对:杨天宝
编审:王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