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两条主线 构建四大体系 多措并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1月15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建设高品质民生”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六场,邀请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吕承强向社会发布淄博市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的相关工作情况。
吕承强指出,2022年以来,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要求,按照淄博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坚持全程监管与重点突破两条主线,把握四大重点、构建四大体系,多措并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严防农产品消费风险隐患
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抽查监测。坚持运用监测结果指导生产、防范风险,不断织密质量安全监管网。建立市县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市级实施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监督、风险监测,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评估农产品质量水平;区县级根据辖区种养殖特点实施定量检测,常态化监控辖区农产品质量;乡镇监管站以定性检测为主,实施镇域内企业、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上市前产品检测,把好产地出口关。今年以来,全市已完成省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5000余批次,有效保障淄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强化标准化生产提品质 保障消费者权益
构建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相适应的标准体系,围绕粮食、蔬菜、水果、畜牧等重点产品,规划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制定发布了《猕猴桃栽培技术规程》《博山猕猴桃》市级地方标准,推进软籽石榴、高青黑牛等地方标准制定。加大标准应用推广,将标准要求落实在田间地头。健全全市“一乡一业”产业标准体系库,组织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全市累计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66家、健康养殖示范场和优质鱼基地82处。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440个,产地认定面积218.76万亩,占食用农产品总面积的80.6%。持续打造全市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提升淄博市农产品品质,截至目前获评省级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个、企业产品品牌51个。
强化监管和执法体系建设 优化消费环境
实施纵深化监管,推行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监管在实施农业生产过程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前线地位,建立乡镇监管机构与域内重点产品生产主体“双承诺”制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推进乡镇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实现“五有”“六落地”达标。全市获评省级农产品质量监管示范乡镇25家,评选市级示范乡镇31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统一管理,持续开展全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农业执法检查、质量监督抽查、农资打假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农药残留超标,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生鲜乳非法收购、私屠滥宰等行为。常态化开展农资监督抽查、飞行检查等巡查检查。今年以来,市县共查办涉农行政处罚案件76起,其中市支队执行案件25起。
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强化质量安全社会共治
一是强化生产主体主体责任。在全市范围内就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的蔬菜、水果、畜禽(活畜活禽)、禽蛋、养殖水产品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目前,全市使用合格证的农业生产主体1252家,累计开具合格证144.4万份,带证上市农产品4.38万吨。二是强化社会共治。在9月召开的全市农民丰收节上开展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共享共治的良好氛围。通过12345热线、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
下一步,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强化风险监测、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拉升农产品高品质生产;实施全程管控、提升质量监督管理效能;抢抓数字农业改革机遇、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障消费者农产品供给。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张铭)
编辑:张铭
值班主任:李玮
校对:杨天宝
编审:王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