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丨12·4国家宪法日:淄博法院精彩呈“宪”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我国新时代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中国式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等方面的阐述,丰富发展了我国宪法的人民主权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丰富和发展了现代化的宪法内涵,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人权保障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擘画了蓝图,推动我国宪法全面贯彻实施。
淄博法院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淄博中院刑一庭举行“宪法宣传周·送法进商会”宪法宣传活动
淄博中院行政庭联合高新区法院举行“送法进机关 普法零距离”宪法宣传活动
张店区人民法院在湖田法庭辖区柳杭社区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进一步让宪法走进群众生活,让群众更好体悟法治精神,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使宪法意识深入人心。
张店法院“法治宣传好声音‘宪’给你”
博山区人民法院崮山法庭结合“无讼村居”创建,不断丰富普法形式,在北崮山村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向村民普及宪法基本知识,讲述生活中的宪法。
临淄区人民法院“筑牢宪法信仰”宪法宣誓活动
周村区人民法院南营法庭法官到驻地企业进行宪法知识宣讲,进一步增强企业法治观念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营造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南营法庭法官与北郊镇杏元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董锋就如何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及杏元子微法庭开展党建引领多元联动诉源治理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沟通探讨。
桓台县人民法院宪法宣传进社区,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耐心解答了现场居民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在隆隆寒冬为社区居民带来丝丝暖意。
桓台县人民法院举行集体向宪法宣誓活动
编辑:张铭
值班主任:李玮
校对:杨天宝
编审:王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