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一名男子以身试法吃“霸王餐”被拘留
出门吃饭,吃完了发现自己忘了带钱,那确实有些怪尴尬的。跟老板解释一下回家拿或者喊朋友送来,这都不是事儿。但是如果明知自己兜里没钱,无力支付,还要去饭店吃饭,那可就违法了!近日,张店一名男子因为吃“霸王餐”换来了三日的行政拘留。
“警察同志,有人在我经营的饭店里吃霸王餐,你们快来!”11月28日17时许,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贾庄派出所接到辖区某餐饮店老板李某某的报警,称其店内有人吃了饭不结账。
据悉,在下午1点钟左右,有位男子来到店内就餐,吃完之后却说没有带钱需要回家拿。随后,这位男子便带着李某某到处转悠,声称自己的住处就在这附近。可转来转去李某某发现其丝毫没有要回去拿钱的意思。向附近的人询问后才得知这名男子并不住在此处。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至现场了解情况,并将该名男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查,嫌疑人袁某某(男,69岁,山东省新泰市人),2012年1月,其因盗窃罪被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据袁某某交代,三天没有吃饭的他早已是饥肠辘辘,但无奈身无分文,索性心一横:“去吃霸王餐!”随后,他便来到一家饭馆,点了些饭菜的同时,还不忘点上两瓶酒。酒足饭饱之后为了搪塞老板,便想出了要回家拿钱的法子。
目前,袁某某因诈骗被张店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来源:张店公安·平安张店
编辑:张铭
值班主任:李玮
校对:杨天宝
编审:王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