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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生态质量评价列山东省第四名

齐点淄博 2022-12-09 14:59:36 阅读量:

2022-12-09 14:59:36

12月8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全省生态质量评价结果的通报》下发,我市生态质量指数为54.65,生态质量类型评价为“三类”,在全省位列威海、烟台、日照之后,列第四名。

生态质量指数主要包括生态格局、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胁迫等4个一级指标,涵盖生态结构、水土保持、生态宜居等11个二级指标和生态红线面积、城市绿地面积、水网密度等18个三级指标(其中:沿海城市18个,非沿海城市16个。我市是非沿海城市,是16个)。评价数据来源通过卫星影像、遥感地面观测、监测等综合分析,是针对自然生态质量系统整体情况的“综合体检”。

从此次通报来看,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摆脱了长期排名靠后的局面,排名威海、烟台、日照等沿海城市之后,在全省内陆城市中位于前列。这一成绩充分说明我市狠抓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治理修复的举措较为精准。

近年来,我市在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基础上,深挖生态价值和潜力,不断加强系统性修复,取得了积极成效。

2021年,淄博市良好天数222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0.8%,突破自2013年以来历史最好记录。全市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85.7%,水环境质量指数位居全省第一 。与此同时,通过生态水系建设、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矿山复绿等工程,城市生态质量持续向好改善,有力推动了生态质量指数的提升。

此外,通过开展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小流域生态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有力提升、改善了水土流失,提升了生态承载力,夯实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我市有多个生态项目创出全省乃至全国先进典型。马踏湖流域综合治理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第一名,沂源县成功创建为第六批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也是全市第一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此次排名反映出我市总体生态环境质量经过多年积蓄,正迈入持续向好的新阶段。

(孟书祥)

来源:博览

编辑:张铭

值班主任:李玮

校对:杨天宝

编审:王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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