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院: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 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12月23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2022年淄博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线上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淄博市法院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和院党组正确指导下,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工作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淄博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精神,紧扣淄博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实际,以“精品审判、精准服务”为方向,立足“一核两翼”知产管辖法院格局,加大对关键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作用。
2018年沂源县法院被确定为淄博首家知产专属管辖基层法院,今年四月份最高法院批复周村法院为知产专属管辖基层法院,淄博成为拥有两家知产专属管辖基层法院的地市之一。现沂源县法院管辖淄博淄川区、博山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的知产案件,周村区法院管辖淄博张店区、周村区、高新区以及淄博市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淄博先进制造业创新示范区知产案件。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一、二审商标权、著作权、技术合同类纠纷案件1099件,其中诉前调解416件,立案审理683件,结案599件,共计审结1015件。司法审判中全面推进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在沂源县法院试点告诫性赔偿制度适用并适时进行推广。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一体并行的知产保护工作理念,与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仲裁委联合制定《关于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扎实助力“五源治理”。深入完善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已完成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共计15件。同时,市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签署《关于在全市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工作中相关问题的框架协议》,为后续实质性推进“三合一”审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司法工作中依托 “双结六定”、“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编写《知识产权司法维权指南》,被全文编入淄博市服务企业知识产权指南中。
工作中持续深化企业联系人机制,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纠纷预警等服务,这一经验做法去年被省法院写入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人民法院报亦予以刊载宣传。日前市中院将制定出台《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框定“紧贴服务大局、抓牢依法办案、做强联动保护、突出改革创新”四项工作任务,通过建立完善企业联系人机制、开通知产咨询服务专线、开辟知识产权案件“绿色通道”等服务举措,强化项目推进,聚焦“沂蒙精神”“焦裕禄精神”等本土红色基因,依法加强对“红色经典”的合法权益保护,加强对“聊斋俚曲”“五音戏”“蹴鞠”等传统文化、民间文艺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和利用,强化对“沂源苹果”“博山猕猴桃”“高青黑牛”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助力打造区域品牌。依法做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工作,加强对淄博中华老字号和山东老字号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激发和保护企业创新活力,以实际行动为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贡献法院力量。(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张铭 通讯员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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