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淄博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
2月2日上午,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淄博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向社会通报了202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2年,在山东省纪委监委和淄博市委正确领导下,淄博市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更加主动、工作理念思路方法更加科学、正风肃纪反腐更加深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围绕“国之大者”,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国之大者”,深化运用“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扎实开展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专项监督,全力擦亮“齐护安澜”监督品牌。积极开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专项监督,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的问题加强整改监督,纠正政治偏差,督促整改落实。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以精准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党组织37个、党员干部354人。
扎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进一步推动监督全覆盖、增强有效性。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建立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教育提醒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一把手”的监督。建立市领导向市委汇报分管领域巡察问题整改情况、被巡察单位向分管市领导报告巡察问题整改情况等机制,着力夯实“一岗双责”。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纪委监委与中央、省属驻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沟通协作机制,实现监督和反腐败无缝隙、全覆盖。持续强化派驻监督,加强“室组地”协调联动,深入实施立项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一年来,市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立案62起,开展廉政谈话2263人次,监督“三重一大”事项2835项,发现督促整改问题2871个,提出意见建议1278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46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024人次,占比74.2%,同比增长62.7%;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21.1%、1.8%、2.9%,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断健全防治腐败体制机制。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7773件、立案226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05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5人,挽回经济损失10亿余元。市纪委监委立案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39人,严肃查处韩俊勇、苏明国、赵颙、李家勇、闻其和、刘长民等典型案件。经上级监委指定管辖,查处淄博张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董杰吉,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新波等10起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23人主动投案,71人主动交代问题。深化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建立“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整改纠偏、深化治理”闭环机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33份、专项监督报告24份,实现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协助市委制定实施意见,发布廉洁教育地图,开展“清风传万家”等系列活动,积极培育“齐风清韵·公廉淄博”品牌。召开全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编印警示教育案例汇编,制作警示教育片,督促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126场次,组织6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现场警示教育,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坚持严的基调,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紧盯“四风”问题突出表现,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违规吃喝等5类问题作为重点,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273个、处理337人。扎实推进“齐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探索整治“好人主义”,坚决祛除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重基层负担的顽瘴痼疾。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19个、处理451人。深化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469起1775人。在全省率先试点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积极探索“以廉促治”新路径。用心用情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同比下降39.2%。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干部之家”理念,实施容错纠错45起52人,澄清正名126起,查处诬告陷害党员干部案件9起,回访受处理处分干部869人次,树起支持干事者、保护创新者、宽容失误者、打击诬告者的鲜明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深化政治巡察,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效。高质量编制十三届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在全省率先出台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聚焦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落实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2306个。围绕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市国资委和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创新“纪巡联动”形式,出台巡审联动工作操作办法,制定巡察监督与市委督查、宣传、政法、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完善巡察整改机制,向被巡察部门单位“一把手”发放《整改事项督办函》,向市领导分送《整改事项呈报单》,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出台巡察整改评估、日常监督工作办法,推动以巡促改促建促治。
从严加强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扎实开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修订出台37项制度规定,初步形成纪检监察制度规范体系。不断完善工作质效评价体系,实行纪检监察系统专题述职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创新成果评选,大力倡树“三提三争”。深化全员培训,累计培训调训5000余人次,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构建“大内控”工作格局,开展作风纪律大排查,严防“灯下黑”。市纪委监委机关1名同志获评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张铭)
校对:杨天宝
责编:李玮